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聘科研处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临床试验质控员(编外)1名,现将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程序
1.请应聘人员务必于
2.由人事处牵头,与用人科室一起对符合基本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后续考核方式;
3.通过考核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4.完成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注:未在招聘系统中完成在线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后续考核方式在医院招聘系统通知,同时请留意短信或邮件具体考核信息通知(请务必保证电话号码或邮箱填写正确,若因未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收到后续考核通知者,视同放弃考核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相应工作的。
如有以上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药学、护理类。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4.其他要求:既往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掌握临床试验相关政策、法规并应用于实践;了解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管理;了解临床试验项目质量体系建立;了解临床试验项目质控要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能适应医院工作环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抗压能力强。
三、工作内容
按照科室岗位职责说明书从事该岗位工作,主要包括临床试验项目质控,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请应聘人员于
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023-6369303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重医附二院人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ahcqmu.com/index.php?c=show&id=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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