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93
招聘人数: 93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09 17:00
工作地点: 驻马店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政府印发<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4号)、《驻马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驻人社〔2018〕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才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93名。
一、岗位计划
平舆县县直各单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9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平舆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
(1)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文件所包含的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条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文件为准,报考学历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
(3)年龄要求。出生日期: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已在平舆县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不含民营医院、企业单位);
6.截至发布招聘简章之日起,还在服务期内的,如: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其他未满服务期限的,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因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平舆县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三、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2025年4月10日起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日9:00至5月9日下午17:00前,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至5月11日17:00。
2、报名办法:
报名网站: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hnzmdpy/index.html#/index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上传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预期毕业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其他相关资格证、已就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虚假信息不得报考,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报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报考我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考试工作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及格线(70分)。
(三)面试命题和评分。面试题本由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命制。面试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和地点。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公开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文件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不再设置具体参加面试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须在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才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流动。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平舆县人民医院、平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考核,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396-2722781(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
附件:
附件:《2025年平舆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中共平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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